关于评选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2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校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40名,“先进班集体”共14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我院申报名额为4人;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8-2019学年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校级先进班集体(本次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评审使用同一材料,同时评审)中产生。另外,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五、材料报送要求
组织拟推荐学生认真填写《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先进集体填写《我校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和《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省、校先进班集体信息一览表》(与校级先进班集体同一表格),表格见附件。其中《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简要填写,不得写“见附件”,所有材料均一份纸质版(省级评选须向省厅报送纸质版材料,考虑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统一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一份电子版,格式不要变动(除汇总表)。此次申请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
此次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将统一评审,前23名(全校除大一本科班级数的5%)为校先进班集体,省先进班集体在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前14名在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同时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本次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只需要提供同一份excel汇总表(省、校先进班集体信息一览表)、申报支撑材料。
系统开放日期4月10日12:00-4月27日12:00(班集体申请无需系统申报)
所有申请材料请在4月27日12:00前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通过OA发给张思)。
学办
2020年4月7日
关于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班集体在校风建设中的作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奋进的作风。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本科在校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按全校本科班级数(除大一)的5%,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详见附件中《我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
四、评选推荐要求
“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组织验收评选,根据学校16个班级(除大一)及以上学院报2个的要求,我院可报2个候选班级。请于4月27日12:00之前将《我校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及有关评选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资料请发张思OA,班集体申请无需系统申报),再由学生处组织全校性差额评选,确定校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校批准。请各学院在《我校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学院意见一栏写明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学院是否同意推荐。
此次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将统一评审,前23名(全校除大一本科班级数的5%)为校先进班集体,省先进班集体在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前14名在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同时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本次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只需要提供同一份excel汇总表(省、校先进班集体信息一览表)、申报支撑材料。
学办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