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本科生:
根据《我校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为良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四年制本科生前三年中有两次为优,五年制本科生前四年中有两次为优,毕业年未进行考核,不计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标兵”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党(团)员”;
(2)至少获得一次大学生学科竞赛奖,竞赛名录参照《我校学生手册》关于《我校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中的规定;
(3)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的毕业生的5%;名额见附件《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一览表》。
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
辅导员老师在网上办事大厅对候选学生进行提名(送审时务必将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毕设成绩”两栏补充完整),学院在6月11日上午11点前完成学院系统审核。(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使用方法,请参考附件操作手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一栏四年制学生填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填前四学年;
2.各学院务必在毕业生论文答辩成绩出来后尽快将《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给学生处学办,并请各学院在提交报纸质版材料前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提交校审;
3.上报材料截止日期: 6月11日上午11点。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