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管理通知

关于评选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0-05-26浏览:702


2016级本科生:

根据《我校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为良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四年制本科生前三年中有两次为优,五年制本科生前四年中有两次为优,毕业年未进行考核,不计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标兵”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党(团)员”;

    (2)至少获得一次大学生学科竞赛奖,竞赛名录参照《我校学生手册》关于《我校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中的规定;

    (3)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的毕业生的5%;名额见附件《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一览表》。

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

辅导员老师在网上办事大厅对候选学生进行提名(送审时务必将学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毕设成绩”两栏补充完整),学院在611日上午11点前完成学院系统审核。(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使用方法,请参考附件操作手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一栏四年制学生填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填前四学年;

    2.各学院务必在毕业生论文答辩成绩出来后尽快将《我校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给学生处学办,并请各学院在提交报纸质版材料前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提交校审;

    3.上报材料截止日期: 611日上午11点。

附件2020.rar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526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我校路2号

邮编

211189

二维码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