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关于印发《我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11-01浏览:3329

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评审中对申报人学术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我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职务评聘  同行评议通知

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16日印发


我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保证评审中对申报人学术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开展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破格申报和上岗转正人员),暂不包括我校无评审权学科的教师;

2、申报人员须符合《我校关于印发<我校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0个文件的通知》(校通知 [2008]105号)中相关的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开展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工作程序:

1、每年12月份,人事处发出工作通知,并集中收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相关材料;

2、次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材料送审工作;

3、校外专家学术评议的结果仅在应聘者当年申请当前岗位时有效。

三、送审材料的要求:

每位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我校申报正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见附件);

2、申报人提供任现职以来三篇正式出版或发表的代表著作或论文;

3、申报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四、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结果:

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申请人学术水平是否达到聘任要求给出“完全达到”、“基本达到”和“尚未达到”三种结论。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意见由人事处汇总,提交院(系)、学校两级职务评审机构,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

五、各院(系)也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申请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

六、引进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评议工作:

引进人才的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即聘请五位同行专家做学术评议,评议意见由人事处汇总,提交学校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

七、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暂行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我校申报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doc

附件2:我校申报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封面.doc

附件3:我校申报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汇总表.xls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我校路2号

邮编

211189

二维码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