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培养

关于申请我校与台湾10所大学交换生的报名通知

时间:2015-03-02浏览:195



校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校将在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拔2014级(大一)学生(按对方学校的协议要求)赴台湾10所大学交流学习,交流时间:20159-20161月。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台湾11所大学名称、名额:

大学名称

名额

备注

台湾大学

2


台湾交通大学

5

电机、电气专业不接收交换生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

4


台湾中央大学

5

只接收男生 

台湾中原大学

3


台湾东吴大学

2

法学院不接收交换生

台湾东海大学

5


台湾逢甲大学

5


台湾中山大学

2


台湾辅仁大学

2



2、申请条件:(每位学生可申请一所高校,可备选一所高校)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5

4无不及格课程;

3、申请流程:

201538日前,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先上网查询交流高校相关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确定交流期间课程的学习或回校后替代或补修方案。申请报名时登陆信息门户my.seu.edu.cn,进入教学服务出国申请,输入一卡通号,密码后,填写报名申请表、学习计划表提交,提交表格后及时与学院教务助理老师联系(电话见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专区各院(系教务助理联系电话)进行审核。

2015310日前,院(系)教务助理及负责人(教学院长、副书记)、学生处审核。

 申请表审核流程:登陆信息门户管理服务教务科教学管理系统报名管理出国交流管理出国申请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副书记审核提交学生处审核提交教务处终审)。

计划表审核流程:同上流程出国计划表审核(教务助理审核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提交务处终审)。

 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经综合考核后台湾相关高校,审核后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4学习项目费用及其他:

 (12年级需按当年度标准向我校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在对方高校学习除学费外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3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联系人:缪老师,电话83790271

4)教务处联系人:孙老师,电话:52090228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0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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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我校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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