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校长奖、课程奖(含大学英语)的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进行,请各院(系)根据《我校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课程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自评、积极申报。申报结果由各院(系)教务老师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登记,路径为: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教学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评奖管理。
1、校长奖、大学英语课程奖申报:进入获奖名单申报按院(系)、按年级提名;
注:根据《我校大学英语学分计算及考核规则》的大学英语课程奖评定原则:2014级同学在2016年7月之前首次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605分(含605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2013级同学在在2016年7月之前首次取得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70分(含570分)者将获得英语课程奖申报资格。
2、课程奖申报:首先评奖课程设定按院(系)、专业、年级设定评奖课程,再进入获奖名单申报按年级、专业、课程提名。
注:其中2015、2014级学生的校级平台课程奖(指数学类、计算机类、物理类),各院(系)只需设定评奖课程即可,获奖名单将由学校统一评定。课程奖所奖课程2015级每学年6门,2014、2013、2012(五年制专业)级每学年8门。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52090226。
教务科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