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提
一、 申请条件
1.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现为学术学位在学硕士生,培养类别为非定向。
2.二年级硕士生须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和处分记录,原则上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80分,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申请者不做硕士学位论文。
3. 三年级硕士生须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和处分记录,中期考核合格,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前途;确需申请硕士学位的,必须在博士入学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
4.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对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限三年级硕士生)可以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但必须由接收博导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者必须在博士入学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
二、资格考核和录取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读硕士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和院系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资格考核。
2. 资格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由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和内容由院系自行确定和安排。原则上与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复试同时进行,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 通过资格考核并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占导师2013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注:原则上,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本科直博生除外),新批博导第一次限招一名,兼职导师一年最多招收一名)。
4. 通过资格考核并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签订培养协议,转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同时,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并一般不得再退回硕士生阶段;未通过资格考核的仍按同年级原专业普通硕士生继续进行培养。
5. 通过资格考核并被拟录取的二年级硕士生如本学期末的中期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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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原则上与公开招考博士生的复试同时进行,具体参加各院系复试细则。复试时须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这些材料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①《我校201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登入博士网报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名);
② 专家推荐书原件(两份,下载填写);
③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特长爱好、读研或工作期间参与科研和竞赛活动情况、获奖及科研成果情况、申请攻博的学习和研究计划)。
④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报告(三年级硕士生提供)
5. 通过资格考核并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签订培养协议(见附件二)。
6. 12月中旬,各院系在招生管理系统中维护好拟录取信息,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公示;同时将一式三份的培养协议书统一交研招办签章。
咨询电话:83795969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