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关于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时间:2011-07-31浏览:679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9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我校学术新人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一、二年级,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二、资助名额及经费额度2011年度评选人数为10名,一次性获教育部资助科研费3万元/人,学校将按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获得者标准给予生活费配套资助。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申请人经导师推荐可向相关院(系、所)报名,并填写《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2);

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请材料,重点对申请人的培养潜力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风、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力、外语水平以及对学科发展的认识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推荐名单;

各院(系、所)原则上推荐候选人1名,特别优秀的可超额申报,请超额申报的院系对所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研究生院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投票决定博士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

研究生院对学术新人奖初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最终结果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四、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表的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应附有本科学习成绩证明、硕士学习成绩证明、博士学习成绩证明,成果复印件(包含学术论文收录证明)等;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由院系秘书填写)。

五、时间进度安排2011623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626日前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将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文档请按申请人姓名或院系名称表格名称命名,发送至yxjyp@seu.edu.cn7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联系人:杨鹏

电话:83795781

我校研究生院

20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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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我校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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