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1浏览:2655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和2023级研究生新生(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先进个人。

 

三、评比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手册(2023年版)《我校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

二年级研究生参评的研究生首修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首修不及格。同一学年,以上所有奖项互不兼得。

荣誉表彰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或集体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已获得荣誉表彰的研究生或集体,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撤销其所得荣誉,追回已发奖励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说明

(一)再次强调:三好优干评选详见研究生手册(附件1);

(二)三好、优干及标兵评选由同学自荐、班级评选、学院评选,最终评选出各项获奖名单并由班长汇总附件2924日晚22点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三)单项先进个人详情详见附件3单向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四)单项先进个人填写附件4单项奖基本信息,924日晚22报名结束,每个人限报一项。


附件1:关于印发《我校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三好优干基本信息.xlsx

附件3:先进个人评选细则.docx

附件4:单项奖基本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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