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即将开始。自9月1日起,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以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2024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或我校已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7.本年度只能获得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二、时间安排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22前 | 1.研究生登录中国银行网银或中国银行手机APP,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同时,研究生登录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 “研究生助学贷款”栏目,进行助学贷款申请。 | 1.目前非全日制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贷款; 2.新生和在校老生都可以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3.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银行网银或中国银行APP上提交申请,否则无法打印贷款合同书。 4.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网上服务大厅的“研究生助学贷款”模块提交申请,否则不能顺利提交审核名单给银行。 |
9.22-9.30 | 院系辅导员务必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在截止日期前进行助学贷款资格审核,过期银行将不再接受申请。 | 助学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包括: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如实填写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3.本人研究生证或录取通知书;4研究生本人的贷款申请书(可手写)。上述纸质材料由学生自己保管,与银行签约时需要,照片或扫描件在申请时上传。 |
10月上旬 | 研究生院和中国银行完成资格审核。 | |
10月中旬 | 组织中国银行和研究生签订合同,并进行诚信教育 | 银行一般根据学制来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
10月下旬 | 学生贷款到学校账户,待研究生院审核学生在校状态后发到研究生账户 | 学校会将贷款全额发放到学生中行卡上,不会自动扣除所欠学费,学生收到到款后应及时补缴。 |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咨询电话 沙经理025-84412262 我校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彭老师025-83795966
2.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22前 | 1.院系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受理的电子回执码),制成汇总表,统一交到研究生管理办。学生纸质回执单由学院留存,无须送交。 2.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河北、江西、福建等),由研究生本人联系管理办,进行办理。 | 1.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OA发给研究生管理办彭志越,纸质版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到研究生管理办(九龙湖校区纪忠楼102或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205)。 2.生源地助学贷款不仅有新生,也有在校老生,务必通知到位,以免遗漏; |
9.22-9.30 | 学校审核贷款回执信息,并在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录入受理证明回执。 | |
11月上旬 | 1.国开行将助学贷款转入学校账户。 2.非国开行受理的生源地贷款,由受理银行直接将贷款发放至学生账户,主要是福建、江西、河北等生源地。 | 国开行放款时,研究生届时会收到“贷款已到账”信息,学校在审核后会将贷款全额发放到学生中行卡上,不会自动扣除所欠学费,学生收到到款后应及时补缴。 |
11月中旬 | 学校审核研究生在校状态后,发放助学贷款至研究生中国银行账户。 |
若有疑问,可以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 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彭老师83795966
三、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联系人及网址
1.我校研究生院管理办: 彭老师 025-83795966 我校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 205
2.校园地助学贷款受理银行及联系人: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沙经理 025-84412262
3.国开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联系各自生源地资助机构
4.我校网上办事大厅:http://i.seu.edu.cn“研究生助学贷款”板块
附件:
5.附件5.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信息统计表(XX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