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2浏览:205

各院(系):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一项综合评价,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包括学生自评、班级评定、辅导员评定和组织评定四个阶段,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我校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考考评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6级除外);

2、学生自评阶段:由学生填写《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表》(由院系保存)并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自评;

3、班级评定阶段:由辅导员带领班级进行评定;

4、辅导员评定阶段:由辅导员进行评定;

5、组织评定阶段:由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核。

6、时间安排(学工系统开放时间)91-911日;

7、注意事项:

  1. 学工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金智公司联系。

  2. 学工系统将在考评结束后准时关库,如未及时考评会影响后续的三好优干及国家奖学金等评比。

  3. 提别提醒:若学生总评为甲则第一项“政治行为”必须为甲;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且不听劝告,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校纪处分则第六项“遵守校纪校规”为丙。


联系方式: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江莉莉       52090282

金智公司  候老师52090048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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