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5年度学习优秀生的通知

时间:2015-11-20浏览:116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人才重点培养工作,我校将开展2015年度学习优秀生选拔推荐工作,现对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1. 选拔标准:

1、爱国荣校、遵纪守法,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远大抱负;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2、在业务学习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上学年(2014-2015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二年级学生为本专业排名前4%)。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时选择:学年为2014-2015,绩点类型:学习优秀生。

2)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2014-2015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知识面较广,思维活跃,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在上学年(2014.8-2015.7)已经取得创新成果(如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已发表与本专业相关且有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附论文复印件);或在上学年(2014.8-2015.7)中获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竞赛的前三名(附证书复印件,其中奖项等级可分为: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校级))。

3、身心健康。

  1. 选拔办法:

1、在2014级学生中选拔推荐预选学习优秀生,推荐人数为专业或专业类学生总数的4%,经院(系)选拔推荐后,由院(系)填写《我校预选学习优秀生审批表》(见附件一)

22013级学生将按照滚动进出机制由预选学习优秀生转为正式学习优秀生,推荐人数(含新进入的预选学习优秀生)为专业或专业类学生总数的3%,经院(系)选拔推荐后,转为正式学习优秀生的学生填写《我校正式学习优秀生自荐申请表》(见附件二),院(系)填写《我校正式学习优秀生审批表》(见附件三),待学校审核批准下文后,学生再填写《我校本科学习优秀生培养计划》(见附件四);符合条件的新进入的学生为预选学习优秀生,由院(系)填写《我校预选学习优秀生审批表》。

320122011级正式学习优秀生不符合选拔标准者,取消学习优秀生资格,不再推荐新进入学习优秀生。

4、吴健雄学院的学生选拔推荐比例可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三、院(系)每学年需对学习优秀生实施情况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秘书记载归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附件四中,每学年结束时将此表上交学籍科。具体培养措施以及相关政策等参照大学生手册中《我校学习优秀生选拔培养办法》。

相关材料请于1125日前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我校教务处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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