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委(2013)53号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校党支部工作条例》(东大委[2012]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11月下旬起进行全校党支部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安排
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涵盖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包括各党工委、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下设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在12月30日前完成。
1.组织准备阶段(
2.选举实施阶段(
3.总结备案阶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换届工作,是我校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凡任期达两年的党支部都应进行换届选举,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党支部,要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换届纪律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3.科学设置,优化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次支部集中换届,按照《我校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科学设置党支部。积极推进在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教学团队、科技及人才培养创新平台等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单元上建立教师党支部,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积极探索按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组织单元建立研究生党支部,实现党建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及时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附件: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2.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注意事项
3.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表
中共我校委员会
(联系人:施春陵 电话:8372065)